卫生健康局
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2-28

(一)贯彻中省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县国民健康规划,协调推进健康略阳战略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实施;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规定。

(二)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促进医疗与旅游、体育、食品和互联网等行业深度融合。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生产鼓励扶持建议。

(六)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的规范标准和措施,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技术、质量、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全县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八)贯彻落实中省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工作建议,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卫生健康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根据中省市要求,组织卫生健康对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二)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办省、市卫生健康委和县委、县政府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负责在略阳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牵头协调全县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工作;负责医疗卫生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污染防治及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医学重点学科、科研平台建设,负责落实全县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服务工作。

(十四)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职能转变。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供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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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领导

发布时间:2024-07-01

  涛,男,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党建、人事、财务、统战、项目建设、意识形态、公平竞争、医疗卫生人员信用档案管理等工作。

  琳,女,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医政、医改、基层卫生、中医药、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苏陕协作”、禁毒、妇联、网络舆情、数字经济、武装(征兵、预备役)、质量强县、美丽家园建设等工作,兼任卫生健康局新闻发言人。

王建国,男,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公共卫生、宣传、乡村振兴、互联网+监管、信用体系、营商环境、环境保护、医养结合、职业健康管理、爱国卫生、健康促进县、安全生产、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会、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晏红梅,女,党组成员、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纪检监察、督查等工作;

  燕,女,党组成员、副局长。外出挂职学习。

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4-07-01

综合股: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局机关政务和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工作;承担卫生健康行业规范性文件审查、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密、信访维稳、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的建议和提案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新闻宣传、互联网宣传、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工作。

负责人:马杰    办公电话:0916-4822359

医政医改股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开展规划评估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标准;拟定全县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分级诊疗工作;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承担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广、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中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医疗卫生方面的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工作;承担指导全县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农村卫生政策的落实;负责督促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拟订医疗纠纷或事故和计划生育手术技术鉴定的管理制度,协调、指导、监督医疗纠纷或事故的处理;协同相关部门参与残疾人健康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工作;牵头医疗援助和苏陕协作工作;承担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负责人:叶浩    办公电话:0916-4832687

公共卫生股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组织对全县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预防与干预,承担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组织对妇幼卫生、卫生监督、社区卫生、健康教育实施监督管理;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综合管理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承担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拟订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参与食品新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现场核查;协调落实国民营养计划;拟定全县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积极参与推进健康略阳建设。

负责人:张敏    办公电话:0916-4831274

人事教育股负责拟定我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和人事统计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执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卫生人才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医疗卫生人才管理与服务;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培训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人:任丽红    办公电话:0916-3186828

人口监测与健康促进股负责制定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相关工作和镇计生政绩考核评估的组织工作;指导全县计生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项目创建和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及应用管理工作;负责计生局域网维护和县人口网站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工作;拟定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负责计生家庭创业工程;负责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关爱女孩活动;抓好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创建工作;拟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和优待工作,推动老年人文化体育教育活动开展;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负责人:唐银德    办公电话:0916-3186829

财务审计股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资金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落实政府采购相关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规范,承担卫生健康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的分配、监管和预算绩效管理;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招投标、建设和管理。

负责人:秦丹    办公电话:0916-4822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