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向省人大农工委汇报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立法等相关工作

10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会议听取了全省供销合作社工作情况和制定我省《供销合作社条例》有关情况的汇报,研究讨论了制定我省《条例》有关问题,安排部署了下阶段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建林参加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董义龙主持会议。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苏园林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

近年来,省供销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为农务农姓农宗旨,聚焦稳增长、抓改革、促发展主题主线,深化综合改革、大胆创新发展,通过大力提升农资供应服务能力、深化社企改革、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措施等途径,不断提高为农服务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刘建林讲话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供销合作社是推动我省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力量,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工作和供销合作社立法工作。制定专项法律,有利于进一步保障供销合作社规范运行、做大做强,更好的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二要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持续深化改革,聚焦主责主业,加快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为制定《条例》做好充分准备。三要积极开展调研。结合中心工作,先走一步,深入一线详细了解各级供销社发展需求、亟待解决的问题困难等,广泛征求各级意见建议,为起草《条例》奠定坚实基础。四要尽快形成意见。要积极与全国总社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全国《条例》出台进度、政策导向。同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全面、准确的立法意见,以便后期国家法律出台后能够快速响应。

下一步,省供销社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大立法调研力度,做好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待全国供销合作法律法规正式出台后,启动我省《条例》制定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部分委员、咨询专家和有关同志,省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戴建昌、党春光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